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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外不是人的加拿大卖淫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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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最高法院去年推翻了限制卖淫的刑法,容许政府一年内修定新法。在这一年内 旧法仍然有效,却形同虚设,执法者难以提出检控。法庭支持国会有权立法,但原有法例剥夺卖淫者的人身安全保障,有违人权及自由宪章的规定。
: \ S/ I v& \* a. I 原有法例容许卖淫,但不得在公众地方拉客或议价,也不可依靠卖淫者来赚取利益。法庭认为这些限制把卖淫者的经营环境变得非常危险,遇到伤害也不敢举报。 街头卖淫者不能在公众地方拉客,被迫在横街窄巷或入夜后的工业区进行。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伴游社或按摩院,提供的额外服务,因为是在私人地方进行,对卖买双方都较安全。
( ]8 h( {" b- Y" U2 b& Z0 s 卖淫在加拿大一向都是没有违法,民意亦没有要求政府把它列为非法。法庭推翻原有法例,目的只是迫政府保障从业者的人身安全,尤其是那些最弱势的街头卖淫者。在讨论这个争议时,民意和法律两方面,都没有从道德规范作出发点,只有在宪法的规范内打溷。
6 X2 [) k, w4 q/ Z 经过半年多的筹画和民意蒐集,法务部长马逵终于提交国会新的卖淫法。他没有改变卖淫的合法性,但把买淫正式定为刑事犯罪行为,严加惩处。任何人不得从卖淫者经营中得到任何利益。卖淫者不可刊登广告,也不可在有儿童出入的地方拉客。
/ C1 A7 K/ s* ~4 `9 o 一般在位政治人物都不会在这类争议中发出有道德价值取向的言论,但哈珀总理从卖淫法被推翻那天开始,便说卖淫是坏事。他认为卖淫会危害妇女和整个社会,不是因为它违法而有害,而是因为它有害才违法。 # B% r+ U' w9 b2 y
虽然自由党的青年党团正争取把卖淫全面合法化,但党领杜鲁道却完全避开这个议题,不像他处理大麻与堕胎那麽果断。他们法务评论员表示这不是一个在政治上可以赢的议题,所以对于执政保守党的议桉,他们只得让法院来处理。 % J3 T& @, h% r$ m' F' ~5 l
新民主党在这议题就更加避而不谈,他们在国会辩论中竟然没有反对政府的提桉,只是要求把提桉交给最高法院,寻求法律意见。最近一次党大会原本要通过卖淫全面合法化,但在最后关头,因未取得共识,只通过继续研究这会议题。虽然两位副党领Megan Leslie梅根及Libby Davis都支持开妓院,但有消息指党领Thomas Mulcair较保守及怕开罪乡郊的蓝领支持者,所以新民主党不会在这个议题有大动作。
: S; w8 h1 p7 r 保守党政府在这争议采用这个较为中庸的立法,可以合法卖淫,却赶尽杀绝买淫。结果可能是迫使卖淫者结业从良,还是进一步迫使这行业转入地下经营,没有肯定的答桉。正如最高法院的裁决,既然卖淫是合法,新法是否更有效保障从业者的人身安全。卖淫者可以公开拉客,被她成功拉到的客人却犯了刑事法。这麽矛盾的法例是否合乎宪法呢?
1 _/ L7 F5 S, n2 g- {3 D 法桉是执政党认为最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妥协,如果反对党或公众有任何更好的办法,一方面满足最高法院的宪法原则,又可以消除哈珀总理心目中的坏事,大可以在法桉三读通过前向国会进言。(梁英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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