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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被中介骗了 双非妇子女不能享免费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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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边境服务局(CBSA)近期对中国来的「双非孕妇」加强防范,不少「双非」孕妇来加产子,目的是让已取得加拿大国籍的子女享受免费公立教育,但根据卑诗省的《学校法》(School Act),公立教育只对已有居民身分的父母提供,不是子女有加拿大国籍即能就读。有学务委员透露,之前有校区误让委託亲戚监管的「双非子女」免费就读,教育厅还曾从严解释「双非」学费政策,要求各教育局遵守,「双非子女」除非被本地人领养,否则一律得缴交国际学生学费。 - g4 Q: z) i) t, P% U; 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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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目前本那比校区国际学生学费一年为12,850元,列治文为13,850元,如果「双非」子女从幼稚园即在大温就读至高中12年级,约需支付学费16.7至18万元左右。许多海外中介宣传在加拿大产子的好处时声称,可以省下十多万学费,有的宣传还说,若「双非」子女在本地升大学,还可以适用本地人学费,读得愈久,省得愈多。
3 T, C7 K6 E: e# ~8 B G. F 事实上,「双非」孕妇宁可花几万元费用来加拿大生子,除了孩子马上拿护照,省下移民申请费之外,无非即是想省子女学费。不过,翻开卑诗省的《学校法》,却没有一条提到「有加国护照的学生即能享受免费教育」。
0 k8 |$ @, L5 c& p9 i1 f4 [ 省教育厅发言人蕯瑟兰(Scott Sutherland)答覆本报查询指出,2011年修订的《学校法》已对哪些人可接受本省免费教育有明确规范。他说:「免费教育是为那些有居民身分的父母而设,看的是父母有无居民身分(residency status),并不是看子女有无公民身分(citizenship)。」 3 U, {# B3 N* N8 s: j(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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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B N2 {: ]& z q- }5 G教育厅统一各教育局口径,「双非子女」除非被本地人领养,否则一律须缴国际学生学费。(资料图片) 他解释,适用免学费的父母,可以是永久居民、「通常居民」(ordinarily resident)即通常于本省居住的人士,这类居民包括父母当中有人持国际学生签证、持至少一年以上有效期的工作签证,以及每周工作至少20小时以上,如此才算符合「通常居民」身分。 8 f7 d- I1 H9 ] h- o( D$ w
他表示,凡是家长不是永久居民或「通常居民」,他们的子女,不管是否有加拿大国籍,均必须缴交国际学生的学费。
3 |0 O9 Y9 ]3 K: R5 l a. Z3 b 教育厅严限监护权关系 " B$ E( L% m5 l: P4 A S: c
列治文教育局学务委员翁善恆指出,省民对居民提供免学费的基础在于,居民在本地报税、缴税,税款用在兴办公立教育上,所以才对居民的子女提供免费教育。他认为,如果学生的父母不是本地居民,即应该以国际学生的身分入读,缴交国际学生的学费。
7 j' f2 g2 G9 y6 M; f8 Y 他提到,之前有学生的父母由于本人无法在本省居住并照顾子女,于是委託住在列治文的亲友就近监管,并在家长栏上填写了亲友的资料,由于这些亲友具有「永久居民」身分,所以这些可能是「双非」或是回流的学生,因此得免学费。但不同校区之间,又存在标准不同的情况。 1 \8 ^, ?$ c. [# O
他透露,针对不同校区对「双非」学费政策的不同,去年省教育厅对「双非」或回流子女的学费政策从严解释,并通知教育局,不再认可无法律效力的监护权关系,必须是符合《领养法》(Adoption Act)的正式领养关系,或是符合《家庭法》的监护权关系(例如父母离婚,当中一人取得监护权)才会被认可,监护人若有居民身分,他们监护的子女才能接受免费教育。 + N- J3 b" x8 }3 |- H+ H
有移民顾问指出,法律上「领养」牵涉复杂程序,不易假造,而一般「双非」父母对于让他人「领养」以省学费,也有所顾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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