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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国10大新移民政策 最快7月上路# {& e- r' g( S( 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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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邦移民部副部长Neil Yeates在出席17日举行的「加拿大移民顾问监管委员会」的第一次会议时,透露了联邦移民部目前正在致力修改的十项移民政策,其中最快的将会在今年7月施行。 2 @% Y0 Y& P8 f5 K1 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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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\) C3 X. ]1 D$ P 第一项是为年轻的联邦技术移民申请加分,因为国家人口正在逐年老年化,国家在未来急需更多的年轻移民,进而保证国家可以正常运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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& [- L+ \9 V3 O, m2 s1 X 第二项是减少申请人在非加拿大本土工作经验的加分,政府透过调查发现,加拿大的雇主对新移民在加拿大以外国家的工作经验并不太看重,因此政府决定要减少此项分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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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 u5 w6 I) S) l7 _ 第叁项是要求技术移民申请者在递交移民申请时,提供来自第叁方的语言成绩,而且需要达到移民部对语言要求的最低标準。政府透过调查发现,技术移民在移民初期获得成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语言能力,因此如果语言过关,也更容易在移民初期就获得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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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项是让雇用海外技术的雇主更了解移民步骤,政府在过去一年在全国範围内,与技术移民的雇主召开圆桌会议,发现雇主对技术移民的过程非常不了解,因此政府希望雇主可以多了解移民步骤,这样可以知道如何应对有关海外劳工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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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项是计画重新规画投资和企业家移民项目,政府发现投资移民的申请多,但是企业家却相对较少,加拿大需要更多的企业家,因此政府希望透过对企业家更清晰的定义,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家也选择进驻加拿大。 * \) H) e8 ?" V;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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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项是计画简化并加快外国劳工的申请步骤和时间,政府同时还计画重新策画整个申请项目。 2 j. X2 B& C, ?, @
' V1 B- P" S4 E0 l2 ? 第七项是加快各项移民申请时间,政府目前已经确定即将使用一个名叫「Global Case Management System」的办公软体,软体的投入使用可以让申请更电子化、快捷化,该系统计画在未来两、叁年内投入使用。 6 m) m4 k7 Z: D$ L# L& {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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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项是计画更新联邦技术移民的职业名单。 5 G, \8 j; K2 V. N1 e/ {
% @( B- Z% H2 J% K% {3 ] 第九项是扩大经验类移民(CEC)的申请範围,同时加快审理时间。 / u7 y' M( M) Q% _) X- e4 u% s
- k; I" Y9 v {7 h: K 第十项是省提名移民将被要求提交语言成绩,计画今年7月开始实行。 + R, c7 L& ]4 N+ e( y. 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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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仅如此,2月16日,公民及移民部长康尼(Jason Kenney)宣布,将自2013年起对申请各类签证的外国人要求采集指纹及申请人的数码照片(digital photo),首批将对20个国家的申请人实施,但中国则不在第一批实施国家名单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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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尼说,去年总理哈珀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华府会面,当时达成加强边境保安协议的一部分,即加拿大必须要求申请签证的外国人,提供指纹及照片。他指出,透过这些生物特征的数据,移民部可以筛选出已在其它国家入境黑名单的犯罪人士、恐怖分子,以及过滤出以假身分进入加拿大,或曾经被拒入境的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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& i8 ?' c% M0 U7 k 他举例,有一名曾入境但被遣返人士,每次以不同姓名的假护照企图进入加拿大,前后达8次之多,若移民部之前已采集他的指纹,则可以立刻辨认该名多次入境被拒人士,这说明采集指纹对边境保安的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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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哪些国家的人士会最先实施办签证时需提供指纹?康尼说,移民部将会找出20个短期签证造假问题严重的国家作第一批实施,但稍后才会公布,已知中国并不在第一批20个国家名单内。不过,康尼强调,该新签证指施虽然分批实施,但最终对所有国家的签证申请人,均将实施相同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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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]" ~1 f5 _2 z# D 加大力度打击走私人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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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尼向国会提交的新法案中还提出加大力度打击人蛇走私的新措施。新法案规定一旦出现由海上或是航空港有组织大规模走私人蛇、数十或数百人集中申请难民的情况,公安部可出面认定、宣布这是一宗「人蛇走私案件」(human smuggling event)。 " ~ ^/ s0 P9 Y: O$ Q
( n) q* d w' R2 j T% t 法案建议通过「人蛇走私案件」抵加的人蛇,可以被强制拘押最多12个月。在此期间被难民聆讯庭(IRB)批准难民身分的人,可获提前释放,其它人可由被拘押中直接遣返。新规定澄清,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受此强制拘押条例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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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m3 ^! P4 d6 O* O7 h 此外,新法案也吸收了此前一项「防止人口贩运者滥用加拿大移民系统法案」(Preventing Human Smugglers from Abusing Canada''''s Immigration System Act 简称Bill C-4)中的大部分条款,包括更严厉地惩罚人口贩运船的蛇头、船主和驾驶人员,以及规定船民即使被批准难民身分后,也不保证在五年内可获加国永久居民身分。反之当来源国形势改变、危胁不存在时仍可被遣返等规定。 ! |. Q+ S2 ?' a6 q' B' 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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